怪人...是我的形容詞~~~
對自己...對其他人...只要不合邏輯...就是怪!!
 
情人要天天見面嗎?? 不用...想見在見就好....最好一星期見各1.2天,小別勝新婚...絕對是對的~~減少摩擦...又有自己的空間!!
 
電話要天天打嗎??  現在不太需要了!! 但是有也不錯啦~~但是不要多...會變成定時炸彈,碰就爆了!!至於...長篇大論...言不及義就免了,生活瑣事...一分鐘內解決就好...偶爾來各小簡訊...因為說話很累~~~ 哈哈( 但是重點...不要變成家人的感覺...因為少了熱情...感情會麻痺)
 
起鬨...就表示沒結果!! 因為低調的我~~討厭變成別人的話題~~更討厭被人詢問我的個人想法...想說我會說...不想說...請別逼我~~反效果絕對是我也無法想像的>"<
 
感覺...一來就是擋不住!! 但是不是有感覺就是對...我沒有女人的第6感...更沒有那種準確性...感覺--是基本必備,卻不是最終條件。
 
有沒有試過...像情侶的陌生人,親密不用表現給別人看吧...
有沒有試過...像陌生人的情侶,冷卻的愛情...乏然無味...
 
需要戀愛...卻不需要過多的眼光...
需要感情...但不是一天兩天的遊戲...
需要成熟...因為孩子不適合這種遊戲規則...
 
Only lonely person can feel lonely---and I can feel it now!!
 
  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Lin Patrici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